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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技能统一鉴定考核

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 jx.osta.org.cn  2005-09-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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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定条件

    申报条件详见<<国家职业标准>>。暂时无标准职业(工种)的按《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中进行申报 (即专业岗位连续工作12年以上者)。

    鉴定程序

    凡符合申报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条件的在职职工、职业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教师以及社会各类人员均可到当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劳动保障部门、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培训综合基地报名,省直单位可到省直主管部门报名。

    鉴定时间

    技术理论鉴定时间为10月19日上午9:00-11:00,操作技能考核时间为10月20日至11月20日。报名截止时间8月30日(鉴定日程安排见附表二)。各设区市、省直主管部门、省鉴定所(站)、培训综合基地应在9月15日前将考生基本信息,用国家考务管理系统录入和<<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单>>,通过电子邮件传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邮箱地址jxzphyq@sina.com。逾期不予办理申报手续。

    鉴定费用

    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按原江西省劳动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江西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价行字[1997]25号)执行。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派往各设区市,执行操作技能考核任务的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其收费标准仍按《关于一九九六年全省高级工统考高级站操作技能鉴定收费意见的通知》(赣工考办[1996]13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