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省“振兴杯”中药炮制职业技能竞赛须知
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 jx.osta.org.cn 2014-10-13 来源:
2014年江西省“振兴杯”中药炮制职业技能
竞赛须知
根据赣人社字〔2014〕222号、赣人社字〔2014〕367号文件精神,以及技术文件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就2014年江西省“振兴杯”中药炮制职业技能竞赛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报到
1、时间:报到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3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17:00),超过报到(报名)时间而没有报到(报名),则视该代表队自动弃权,取消比赛资格。因交通故障等特殊原因而超过报到时间的,经报组委会同意后,可以参赛。
2、地点:江西省樟树市维多利亚大酒店(樟树市火车站与105国道交叉路口)一楼大厅。
竞赛报到处:敖鸿辉(18296579326),刘雪华(13870553152)
酒店前台电话:0795—7119999 7119998
3、程序:由各领队到报到处办理相关手续,领取竞赛相关资料,组织人员入住等。
4、上报材料:报到后,各领队要及时收集《江西省2014“振兴杯”中药炮制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登记表》、《江西省2014“振兴杯”中药炮制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汇总表》、《江西省2014“振兴杯”中药炮制职业技能竞赛领队及指导老师报名表》、选手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交竞赛组委会。
二、食宿
参赛选手、领队及指导老师竞赛期间食宿由组委会承担,统一安排在樟树市维多利亚大酒店。
1、住宿:入住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手续办理由各领队统一负责与接待处接洽,并根据接待处编排的房号入住对应的房间。
2、就餐:组委会安排10月13日晚餐、10月14—15日早中晚餐、10月16日早中餐。就餐统一安排在维多利亚大酒店二楼餐厅,为自助餐(凭餐券用餐)。就餐时间:早餐06:30—07:30,中餐12:00—13:00,晚餐时间18:00—19:00。
各代表队其余时间住宿和用餐,费用自理。
三、日程安排
(一)裁判工作会议
时间:2014年10月13日15:00—16:30
地点:待定
参加人员:省人社厅领导、宜春市人社局领导、裁判员、监察组成员、相关工作人员
内容:1、成立裁判组
2、成立监察组
3、组织学习相关细则
4、请省人社厅领导讲话
(二)领队会议
1、时间:2014年10月13日19:00—20:00
2、地点:维多利亚大酒店四楼紫荆花厅(会议室)
3、参加人员:省人社厅领导、宜春市人社局领导、各参赛队领队、监察组人员、相关工作人员
4、内容:⑴通报竞赛活动流程及有关事项。
⑵组织抽签。各领队先抽取抽签顺序号,然后根据
抽签顺序号先后依次进行抽签,抽出本队每名参赛选手参加各个工种比赛的组别(参赛选手按照抽出的组别分组后,在竞赛当天现场抽取竞赛工位号)。
大赛组委会监察组将派人现场监督整个抽签过程,确保抽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抽签分组情况将及时通报到每个参赛队。
(三)理论考试
1、时间:2014年10月14日
08:00—09:00 中药基本常识
09:00—10:00 中药材识别
2、地点:维多利亚大酒店四楼香港厅(会议室)
3、人员:所有参赛选手
4、规则:⑴选手在开考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按抽签分组情况对号入座,并将参赛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便监考员查对。
⑵选手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只允许带钢笔、圆珠笔等。
⑶选手必须用蓝、黑颜色笔迹的钢笔或圆珠笔在试卷上答题,字迹要求清楚、整齐。不得在卷面内作任何表明身份的标记。
⑷选手必须独立完成答卷,不得向监考员询问有可能涉及答卷答案的任何内容。如遇字迹不清,可举手向监考员询问。
⑸选手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场内,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吸烟,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不准夹带、换卷、冒名顶替等。
⑹考试终了时间一到,选手立即停止答卷。退出考场时,不得将试题、答卷和稿纸带走。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讨论。
(四)实操竞赛
1、时间、地点:2014年10月14日—15日
日期时间 | 竞赛工种 | 考核内容 | 考试地点 | ||
10 月 14 日 | 10:00~12:00 | 中药材净选润切工 | 铡刀(或片刀或刨刀) 切制 | 白芍:薄如纸 吹得起
| 樟树市保健品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
14:30~17:30 | 黄芪:柳叶片 | ||||
10 月 15 日 | 8:30~12:00 | 中药炮炙工 | 炮炙技艺 | 清炒:王不留行 麸炒:枳 壳 | |
14:30~17:30 | 中药合成工 | 水泛丸制备 | 藿香正气丸 (起模) |
2、人员:所有参赛选手
3、规则:⑴选手于赛前20分钟统一带到竞赛地点,按照组别情况抽取工位号,工位号抽签完毕后进入赛场对号入工位。
⑵竞赛由裁判员统一发令“开始”或“停止”。选手必须听从现场指挥,服从评委的监督,不得有任何扰乱赛场秩序的行为。
⑶竞赛工具、药材等由组委会统一准备,选手不得自带。竞赛过程中选手必须按有关规定独立完成作业,不得随意串岗、换岗和借用原材料等,不得互相串通和替代,不得在竞赛制成品上做任何标记。
⑷选手必须按照安全文明生产要求,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者,视情况扣分,直至取消竞赛资格。
⑸选手在比赛过程中确需离开赛场时,须向裁判员说明理由,由工作人员陪同往返。选手离开赛场时的时间须计入比赛时间。
⑹竞赛结束时间到,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继续操作者成绩无效),并按文明生产要求处理现场。因器材原因、赛场问题等延误的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并顺延。
⑺选手完成的制成品,由工作人员交给监察组。监察组人员编号并密封后,由监察组人员当即送给裁判员进行评判。
⑻未尽事宜,由现场裁判员判决。
(五)樟树第45届全国药交会开幕式
1、时间:10月16日上午10:16
2、地点:樟树市药都广场
3、人员:所有参赛人员
说明:开幕式上将为本次竞赛获奖选手颁奖,以及组织中药炮制技艺展演。
四、人员须知和守则
(一)裁判员须知
1、裁判员由国内知名专家组成。裁判员由大赛组委会聘任后,才能参与本次竞赛的评判工作。
2、裁判员要依法行事,严格执行组委会制订的比赛规则。服从组委会的管理,尊重参赛选手和其他工作人员。
3、裁判员要认真学习评分细则,充分估计各个竞赛项目可能出现的情况,准确把握评分表中各个评分项目、评判原则和标准,严格按照分工和评分表进行评判。
4、裁判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严密观察比赛中的技术与安全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要积极维护好赛场秩序,为选手正常发挥水平提供良好环境。
5、裁判员不接待任何参赛队的咨询,在比赛过程中不回答选手提出的任何有关比赛技术方面的问题。
6、裁判员应佩带组委会统一制作的胸牌进入赛场,记录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的表现,商定因设备故障补给参赛选手的比赛时间等。
7、裁判员要对组委会负责、对参赛选手负责、对个人信誉负责。评判过程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对有争议或事先没有估计到的问题,应先请示裁判长,由裁判长确定处理办法。
8、参赛选手有故意损坏设备或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赛场裁判应立即制止,报告裁判长,经裁判长同意后终止该参赛选手比赛资格,并报组委会。
9、每一场评判结束后,裁判员要及时收齐评分表等比赛资料,确保比赛资料不丢失、不复制、不传阅。裁判长要核实赛场情况记录表,并确认签字。
10、比赛成绩由组委会指定人员向选手公布,裁判员不得向任何个人和组织透露参赛选手的比赛成绩,不得向任何个人和组织透露评判细节。
(二)领队、指导老师须知
1、各参赛队领队要按组委会要求,准时报到。要按照日程安排,带领本队参加各项活动。竞赛期间,如有不明之处,可直接向工作人员询问。
2、各参赛队领队在抽签时需出示领队证,指导老师及选手不得参与顺序号的抽取工作。每位领队只能抽取一张顺序号,由工作人员当场公布并作好记录。各参赛队领队要按照顺序号排序抽出本队各工种参赛选手的组别号,组别号一经抽出后由领队签字确认,不得相互调换。
3、领队会议结束后,各参赛队领队要及时召集本队人员召开会议,明确有关要求,并向参赛选手告之抽签分组情况。
4、各参赛队领队要按照日程安排,带领本队人员参加各项活动。要按照要求,坚决执行比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督促选手带好相关证件等。
5、各参赛队领队要全面负责本队人员的安全工作,树立安全意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各参赛代表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要协助配合大赛组织人员,遵守赛场纪律,维护赛场秩序。
6、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认为所提供的设备、工具和备件等不符合比赛规定,或对裁判员等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异议时,须在成绩公布2小时内由领队、指导老师提出书面报告送交仲裁工作组。口头报告或其他人员要求解释处理,仲裁工作组将不予受理。
7、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领队要带头服从和执行。参赛选手不得因对裁决结果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8、指导老师应认真研究和掌握本项比赛的技术规则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应试准备。领队和指导老师还要在赛后做好技术总结和工作总结。
(三)参赛选手须知
1、严格遵守比赛规则、比赛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尊重裁判员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2、不得将手机、掌上电脑等通讯工具带入理论考试考场和实操比赛工位。
3、各参赛选手须持身份证、参赛证进入比赛场地,并接受裁判员的核查。
4、爱护比赛场地的器材、工具等,不得人为损坏。比赛过程中不准相互交谈,不准偷看暗示,不准擅自离开赛场。
5、比赛结束时间到,由裁判员统一发出指令,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拖延,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6、选手如对裁判员的执裁有异议时,须在成绩公布2小时内由领队、指导老师提出书面报告送交仲裁工作组。
(四)工作人员须知
1、大赛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组委会统一指挥,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比赛服务工作。
2、全体工作人员要按分工准时到岗,尽职尽责做好指派的各项工作,保证竞赛顺利进行。
3、认真检查、核准证件,非参赛选手、裁判员、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准进入赛场。
4、各工种的技术负责人要坚守岗位,比赛出现技术问题(包括器材、药材等),应与裁判长及时联系,及时处理;如需重新比赛,须征得组委会同意后方可进行。
5、任何人不得在赛场内接听或打电话。赛场内工作人员在比赛进行时一律关闭手机,无特殊原因不得擅自离开赛场。
6、组织好参赛选手的报到、入住以及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维护好比赛秩序,遇到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向组委会办法,协商解决办法。
(五)理论监考员守则
1、监考员必须佩戴监考证进入考区。理论考试开考前30分钟,两名监考员同时领取试卷进入考场,并于开考前15分钟当众启封试卷,做好发卷准备。试卷发完后,监考员要提醒选手在试卷密封线内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项目。
2、开考后,监考员要逐个检查选手的参赛证和身份证是否一致,照片是否相符。如有情况要立即报告。
3、监考员对试题的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选手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楚或漏页、空白页提出询问时,可核对后当众答复。
4、监考员发现选手违反比赛规则或舞弊时,可先提出口头警告,及时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要立即报告主考进行处理。
5、监考员在赛场内不得吸烟、阅读书报、接打电话、谈笑等,不准抄题、做题,不得将试题、试卷带出考场。
6、监考员在考试结束前15分钟要提醒选手注意,考试终了时间一到,立即收集好试卷。试卷要按规定装订密封,如发现试卷缺少,应立即报告主考进行追查。
7、监考员有权制止与本赛场无关的其他人员进入赛场。
(六)操作竞赛裁判员守则
1、裁判员必须认真理解和掌握标准答卷、检测方法和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阅卷评分,维护竞赛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2、裁判员评分开始前,由裁判员小组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讨论掌握评分的标准答卷、检测方法和评分标准,统一执行评分标准的程序和方法。
3、裁判员小组负责人应根据流水作业的要求,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阅卷评分的具体分工。
4、评分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评分标准,独立评判,如实填写评分记录,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更改评分结果。
5、对取得名次的参赛选手的评分结果实行复查制度,以确保评判工作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6、评分工作结束后,由监察组指派专人进行统分、登记和封存工作。
五、仲裁管理办法
1、各参赛队和选手对大赛有关工作人员违规裁判、评判以及其他违反比赛纪律,可能影响比赛公正的行为,均可通过各自领队提出申诉。
2、监督组负责受理各参赛队的申诉,有关职能组要给予配合,处理意见要及时通知该领队。
3、参赛队和选手对监督组成员提出的处理意见如有不服,由大赛组委会裁决,大赛组委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4、参赛队和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10月14上午10:00,15日早上07:40,14日、15日中午14:00,所有参赛选手及领队于到酒店大厅集合(领队负责清点各自人员),统一乘车前往实操竞赛现场(保健品交易中心);10月16日上午09:20,所有参赛选手及领队于到酒店大厅集合(领队负责清点各自人员),统一乘车前往药都广场,参加樟树第45届全国药交会开幕式。各项活动结束后统一乘车返回酒店。
2、所有选手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参赛考号,在参赛时必须将参赛考号粘贴在右前胸口位置,以便于裁判员察看计分。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0月9日